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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中心-中和國小校園緊急傷病處理要點及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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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和國小校園緊急傷病處理要點及辦法
一、 學生發生意外傷害或急病時,在上課中由任課教師,非上課時間由各班導師 或在場發現之教職員工,立即先行急救或將受傷(患病)學生送到健康中心處理,必要時通知護理人員到場急救。如遇護理人員不在,教師應掌握急救時效,依實際狀況需要,予以急救處理或立即送醫。
二、意外傷害或急病發生時,由導師或護理人員負責與傷患學生家長立即聯繫。
三、傷患外送時,護送人員的優先順序:
1、 一般狀況(無立即性或持續性之傷病):導師或護理人員先行通知家長,若家長可立即到校者,請家長帶回就醫;無法聯絡家長或家長不便立即到校者,則由護理人員送醫或留置健康中心由護理人員給予適當照顧。
2、 特殊狀況(有立即性或持續性之傷病或危及生命之慮者):由護理人員或發現者做好必要救護處理,並立即護送就醫,導師則聯絡家長至醫院會合,以便將傷患當面交還家長繼續照顧。
3、 傷病情形是屬一般狀況或特殊狀況,由護理人員依其專業能力判斷之, 護理人員不在時,由教師自行依各自能力判斷。
四、傷患送醫急用經費,由衛生基金先行支出,因特殊原因無法歸還時,需檢據由有關單位會同簽請校長裁示辦理。
五、傷患緊急送醫時,除非家長特別指定醫院外,由本校送鄰近醫院,必要時應即聯絡一一九救護車前來支援。
六、因意外傷害或急病送醫事件發生時,應立即向學校報備,其程序為:
1.導師或現場教師或護理人員-體衛組長-訓導主任-校長
2.必要時由訓導主任知會人事、教務單位核假、調課(安排代課)事宜。
七、事件發生後應將有關資料、處理過程,由護理人員登錄於健康中心工作日誌送校長核閱。
八、特別教室發生意外事故時,任課教師應掌握急救原則立即先行施予急救,同時立即通知護理人員到場處理。
九、每學年開學之初即對全校學童的家長作「緊急傷病處理家長意見調查表」,將調查結果輸入電腦作資訊管理,以作為學童傷病緊急處理聯繫家長之用,故請各班導師務必要求家長填寫資料完整;若某一學童資料收集不全,緊急傷病發生時無法聯繫到家長,又需作緊急送醫的處理時,則送醫的責任需由該班的導師負責。
十、本辦法經校長核准於校務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發布時間: 2021-04-29 11:20:41
發布單位: 中和國小教導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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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時間:2024-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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