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導處-苗栗縣後龍鎮中和國民小學校園教育用行動載具管理規範
苗栗縣後龍鎮中和國民小學校園教育用行動載具管理規範
一、 依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園行動載具使用原則辦理。
二、 為導引學生、教職員工及進入校園之專業授課師資於校園內適切使用教育用行動載具(以下簡稱教育載具),維持學校秩序及安全、教導教育載具使用禮儀並促進學生學習成效,特訂定校園教育用行動載具管理規範(以下簡稱本規範)。
三、 本規範所稱教育載具係指用於教師教學及學生學習,具有資料運算存取、文件編輯、連結網路並裝有學校指定載具管理系統之可攜式行動載具。
相關檔案
苗栗縣中和國小校園教育用行動載具管理規範.pdf
發布時間: |
2021-01-25 15:17:58 |
發布單位: |
中和國小教導處 |